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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医学条件:

患者经指定项目医院医生评估,确认为符合晴可舒®适应症,即:

1)本品与泼尼松或泼尼松龙合用,治疗转移性去势抵抗性前列腺癌(mCRPC)。

2)新诊断的高危转移性内分泌治疗敏感性前列腺癌(mHSPC),包括未接受过内分泌治疗或接受治疗最长不超过3个月。

其它条件:

1)本项目援助对象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满18周岁的大陆患者;

2)本项目援助对象必须为低收入患者:

低收入指家庭低收入,项目办公室根据患者家庭的收入与支出、当地的消费水平进行综合性评估。

患者自费使用的晴可舒®药品必须是通过正规流通渠道购买且发票日期必须为2019年8月1日之后。

项目终止条件:

1.经项目医生确认此患者因不可耐受的不良反应或者其他不适合继续治疗的指征不宜继续使用晴可舒®药品治疗。

2.患者提供的申请资料不实或隐瞒申报。

3.经查实项目入组患者将药品用于转让他人、销售或其他盈利目的。

4.由于不可抗力等造成项目被迫中止。

5.接受援助药品治疗的患者死亡。

6.患者或法定监护人、直系亲属要求停止应用晴可舒®药品治疗。

7.捐赠药品领取完毕,项目终止。